剧情介绍
近年来,线下“剧本杀”成为主流娱乐之一,一度超越曾经风靡市场的“三国杀”“天黑请闭眼”“狼人杀”,坐上“最受年轻人喜爱的娱乐活动”的宝座。大街小巷中的“剧本杀”馆频繁涌出,各类剧本榜单频上热搜,一派朝阳行业欣欣向荣的劲头。
依据艾媒数据中心的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剧本杀市场规模超过百亿元,同比增长68.0%,2020年受疫情影响,市场规模以7%的增幅增至117.4亿元,同比增长7%。据不完全统计,现在全国“剧本杀”门店已经超过两万家,总玩家数量超过5000万,产生的互动数值超过1.6亿。
所以,对于不熟悉“剧本杀”的人来说,第一个问题来了:
part 1“剧本杀”是什么?
1、从起源来看
“剧本杀”起源于英国,原型为“谋杀之谜”(mistery of murder),是一类真人角色扮演游戏。玩家通过分饰剧本中的角色,围绕剧中案件展开推理,还原人物关系,挖掘证据,找到凶手。一般每场玩家5至8人,单局时长4至7小时。
2016年,芒果台综艺《明星大侦探》热播,“剧本杀”这款游戏进入大众视野,部分桌游馆抓住商机购入剧本,引得桌游爱好者蜂拥而至,“剧本杀”正式引爆国内市场。
随着“剧本杀”在国内的发展,“剧本杀”从纯剧本式“剧本杀”逐步转变为沉浸式“剧本杀”。沉浸式“剧本杀”通常会匹配与剧本相似的场景,并提供相应的服饰及音乐,让玩家全身心投入剧本里,获得更真实的体验。目前,沉浸式“剧本杀”更受年轻人欢迎。
2、从法律角度来看
“剧本杀”的核心在于“剧本”。
纯剧本式“剧本杀”的剧本故事内容在形式上主要表现为文字。如果剧本内容具有独创性,则属于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中的文字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沉浸式“剧本杀” 构成要素多,除剧本内容外,还有服饰、音乐、场景等。其中音乐若具有独创性,则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中规定的音乐作品,场景设计若具有独创性,则设计图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中规定的美术作品,以上元素均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所以,在了解了“剧本杀”是什么后,就会衍生出第二个问题:
part 2 “剧本杀”的“剧本”从何处来?
现有的剧本通常来自三个途径——委托第三方创作、聘用员工进行创作及从第三方授权获得。
1、委托第三方创作
委托第三方创作剧本,核心在于签订书面的《委托创作合同》。合同中除约定主体、项目、费用条款、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通用条款外,必须增加的最重要的条款——
剧本著作权归属条款。“剧本杀”经营者作为委托方,在委托合同中应当约定剧本著作权归属于委托方享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作者不得将剧本及有关素材用于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此条款目的在于保证“剧本杀”经营者能够完整、不受影响的使用剧本。若未明确约定,依照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九条规定,该剧本著作权会归属于实际从事创作的人即作者享有,对经营者的使用限制较大。
剧本改编权归属条款。在约定剧本著作权归属的情况下,委托方可以约定对剧本内容改编为影视剧、漫画、有声读物等的改编权一并归属于委托方,获得剧本更多的处置机会。
作者原创性保证条款。在委托合同中写明作者承诺,承诺作者创作的剧本不会侵犯任意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权益,若出现侵犯情形,作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约定委托方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及作者的违约责任。
2、聘用员工进行创作
聘用员工进行创作,核心在于确认员工创作的剧本是否属于职务作品。如果属于职务作品,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八条规定,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经营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后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允许第三人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的。符合几种特殊情形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其他著作权由单位享有。所以,想要将剧本认定为职务作品,可从三个方面着手准备——
与作者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可证明创作与企业工作关系密切。
明确作者的工作主要职责是创作剧本。在劳动合同、入职告知书、入职登记表等书面文件上均明确作者的主要职责在于创作剧本。
约定作品由企业享有。《著作权法》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由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作者仅享有署名权。
3、从第三方授权
获得第三方授权剧本,核心在于签订《授权使用合同》。与委托第三方创作近似,授权使用合同中除通用条款外,也应当增加部分必要条款——
剧本授权性质。剧本授权的性质决定剧本的稀有程度,通常会存在三种方式,不同授权程度价格也存在差异。
授权方合法性保证条款。此条约定与“作者原创性保证条款”近似,目的均为规避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权益的情形,同样进行赔偿责任、单方合同解除权及违约责任的约定即可。
剧本授权范围。可具体明确授权剧本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等一项或多项权利。若获得改编权授权,则可改编为影视剧、漫画、有声读物等。
在知晓了“剧本杀”的剧本来源后,第三个问题出现:
part 3 经营“剧本杀”企业,会面临哪些风险?
1、侵犯著作权的法律风险
如前所述,剧本文字、音乐、图画、场景等均可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经营“剧本杀”企业,除注意自身不侵犯他人著作权,还应当防范他人侵害自身的著作权。
“剧本杀”行业中最常见的涉及侵权的关键词是“盗版剧本”。如果经营者使用的是从第三方正价购买的“盗版剧本”成品,只要经营者能够拿出购买凭证及与第三方的沟通聊天记录,证实自己确实不知晓属于“盗版剧本”,且“盗版剧本”卡片等用具均是第三方提供,则经营者不承担侵权责任。但若经营者从第三方购买“盗版剧本”后自行制作成人物卡片、线索卡片等,则须承担侵权责任。
另一常见的与侵权相关的关键词是“核心诡计”。“核心诡计”是指作案手法或新颖的推理情节,“剧本杀”作为推理游戏,剧本中的作案手法及推理情节是一部剧本受欢迎的基础,所以“套用核心诡计”是行业中不明显但大量存在的现象。但现行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仅保护的是思想的“表达”,而非“思想”本身,所以“核心诡计”这类思想暂不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复刻“核心诡计”也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2、著作权权属风险
在著作权权属未约定明确的情形下,委托第三方创作与聘用员工进行创作这两种情况极易出现著作权权属纠纷,权属纠纷则会引发后续的侵权纠纷。
3、内容合规风险
由于“剧本杀”属于悬疑侦探类解密游戏,通常以凶杀案件作为背景,此类故事自带红线因素。部分作者或经营者抓住玩家追求刺激心理,在剧本中列入大量细致的色情、暴力内容,或增加乱伦、恋童等情节,以此为噱头营利,易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注意。
4、人身损害风险
因部分“剧本杀”存在恐怖元素,特别是沉浸式“剧本杀”,经营者为了能够更大程度地增加玩家体验感,会将场景打造得更加逼真。在紧张刺激的高压环境下,无论是演员或玩家均存在更高的受伤可能。若玩家受伤,经营者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5、经营管理风险
经营管理风险主要来源于场地与员工。首先,部分“剧本杀”馆位于居民楼内部,存在经营场地不合规风险。其次,“剧本杀”企业运转不可避免需要聘用员工,则可能出现劳动纠纷。
最后,如何规避“剧本杀”行业风险,拿到“剧本杀”行业安全密码:
part 4 “剧本杀”行业安全密码
想要达成整个行业的规范前行,需要多方力量共同努力。
1、对于“剧本杀”经营者而言
首先,商家在挑选剧本时,首要考虑剧本质量。无论以何种方式取得剧本,保留剧本取得过程中全部沟通记录及转账凭据,签订合同时注意前述的关键条款是否列入。
其次,若获得剧本著作权,尽快进行作品登记。
其三,设立完善的人事体系,针对不同的员工情形设立不同的用工合同,合同中列明“保密条款”。
最后,在玩家体验前,尤其针对沉浸式“剧本杀”,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玩家是否具有不适合体验“剧本杀”的疾病等,同时做好书面安全提醒,要求玩家签字。
总结而言,保证自己合法合规,具备相应维权意识。
2、对于“剧本杀”行业协会而言
因现行规章制度中对“剧本杀”行业管理处于未完善阶段,行业协会可以制定符合“剧本杀”特点的“侵权”认定标准,比如是否可以将剧本杀中的“核心诡计”纳入“侵权”范围;能否建立符合“剧本杀”的培训或准入制度;能否建立“剧本杀”剧情的审查制度等。
作为“剧本杀”玩家,真诚希望“剧本杀”这一新兴娱乐行业更加繁荣,给大家带来更多的奇妙体验。
合作机构: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作者:张春晖 邓春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