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介绍
随着iphone4s在市场上的展头露脚,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有位叫“鼠妹”的年轻女孩儿刘梅,爬上了一座叫做鹏飞大厦的地标建筑商务楼,看样子是要跳楼,但她实际上不过是吓唬下她男朋友吴超,因为她找了他好几天都没出现。起因于一部iphone4s手机。
男朋友吴超因为父亲生病回了老家,且他手机欠费联系不上他。于是刘梅只好坐到网吧里,一连五天在qq空间上呼叫自己的男朋友,让他马上滚回来。
苦等五天不见回复,“鼠妹”刘梅爬上这栋58层高的商务楼,原本不过是做做戏是逼男友现身,却不料一失足“轰”的一声从30多层高窗户上面掉了下来,结束了年轻的生命。
几日后归来的男友吴超知晓了此事恸哭不已,为了补偿自己内心的愧疚之情,他找到黑市卖了自己的肾,换去了四万块钱为死去的恋人鼠妹买了块墓地。
然而,吴超因为割了肾以后伤口没处理好,发炎、灌脓,很快奄奄一息。
鼠妹刘梅为什么如此愤怒的要男友立马滚回自己身边呢?起因不过是她梦想拥有一部新出的iphone4s手机,但生活如此贫穷潦倒的他们,连最便宜的出租房都住不起,只能住在阴暗的地下室俗称“防空洞”里面,哪有钱去这种“奢侈品”,但为了实现之前的承诺,还为了给女朋友一个惊喜,男友吴超买了一部iphone4s送给女孩儿然后第二天坐上了回老家的火车。
原本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却不料女孩儿某日和同样持有iphone4s手机的小姐妹小聚,被小姐妹发现了端倪:男友送的这部iphone4s是山寨版。
这简直是奇耻大辱,女孩儿抓狂了,然后出现了上面那一幕。
这是中国近代作家余华中篇小说《第七天》其中截取的一个片段。根据2012年真实事件“少年卖肾买苹果手机”加以改编。
当年那个卖肾买手机的男孩叫王刚,卖完肾后的他身体状况骤然下塌,现在依然苟延残喘的活着,不过,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余华将小说中那个卖肾买手机的少年写死了。
小说中少年卖肾不是为了买iphone4s手机,但他卖肾和买iphone4s手机息息相关。一切的起因皆因iphone4s手机而起,或生或死。
如果说余华的前作品《兄弟》是给许多热爱余华的读者重重一击,或是“下马威”,或是当头棒喝,那么《第七天》简直是将众人的视野拉到了四荒八野的五维境界,你可以看到自己的前世今生,看的你肝肠寸断,看的你万念俱灰。
不过在国内,余华的《第七天》相对于他之前的作品来说,似乎呼声不太高,尽管余华说:“与现实的荒诞相比,小说的荒诞真是小巫见大巫,”但他的作品还是一定程度上被人认为夸大其词、太过于招摇过市。
小说如实,记录现实
揭示生活的荒诞对于余华来说并不陌生,他的上一部小说《兄弟》即开始探索这一主题了,用两兄弟的各自道路与遭遇把世界的不合理成功的呈现在了读者面前。
而这一部,是通过一个人的所见所闻所历,将所有的事件串在一起,形成了一个低沉、绝望又荒谬的五维世界画面。
豆瓣网有人评价余华《第七天》这部小说:“虽云长篇,颇同短制”,贯穿全篇的主人公杨飞,拥有自己的故事,但与整部作品而言,他更像是一个串场人物,由其将散落各处的多个故事连接起来。“第七天”之谓,自然有前六天在先,表面看似有灵巧处,但实质讨巧的成分更多些。
其实很多人不喜欢这部作品从现实心理学的角度来说,也是能够拿理解的。
整本书,从头到尾,作者用流畅的、毫无违和现实生活的事例,将一个贴近人们日常生活遥远、陌生又熟悉的画面,以抽丝剥茧的方式,通过前世今生的五维空间,透明的呈现在人的面前。
在这里,作者余华以荒诞的想象与隐喻的笔法描写了一个个生龙活虎的人物形象,并对传统乌托邦世界经行了新的结构与重塑。
整部小说读起来给人的感觉是压抑、绝望、迷惘的,让人觉得这里发生的一切似乎如此不可思议,但又不得不承认,这是上一秒刚发生的事件,抑或或者是下一秒即将发生的事情;或者说,这是前世不曾忘却的往事,又或者说,这是今生正在经历的回忆。
《第七天》里面笼罩的恐怖、悲伤、以及无能为力的迷惘,宛如一位苦行僧历经千万万水,来到他毕生致敬的圣殿,推开门的一刹那,却发现这里和自己大半生走过的风景并无二样,那是何等的失落、绝望、心死如灰。
“在中国人所说的盖棺定论之前,在古罗马人所说的出生之前和死去之前,我们谁也不知道在前面的时间里等待我们的是什么。”
余华在诗歌《活的高兴,就不怕穷》中写道这么一句话,但他却用《第七天》中关于一部iphone4s苹果手机引起的跳楼、卖肾事件推翻了这句开心就好的现实生活真理性。
用文字发掘和记录现实生活中人的复杂性,加点夸张和荒谬的因素在里面,既真实又不可思议,使得余华的新作品在发布会现场引起了众多的质疑,不少人认为他已经江郎才尽,实在没东西可写了;还有人认为,看完这本书后,心里后悔极了,因为这本小说实在太垃圾了,用满大街社会新闻拼凑成一个烂掉牙没有灵魂的故事,余华不知道是不是被这个浮躁的社会风气影响了写作的心态,真想亲口问问他。
很多读者之所以不喜欢这部作品,大约是认为:我知道我们这个社会是这样的,这些事件在我们现实当中都是见怪不怪的新闻了,我只想好好工作好好生活,我不需要你来给我揭露这个赤裸的社会现实,我只想活在那个美化的社会,我需要正能量,我想要看到阳光的东西,不需要你来给我揭露这个冰冷阴暗的现实。因为,我们都做不了什么,改变不了什么。这就好比,街的那头有个乞丐毫无缘由房屋被充公所以没有安身之地,只能日夜,但所有人都认为这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突然有一天被人指出来说要为这个乞丐讨公道,于是很多人开始不满了:大家都看得到的事,需要你多什么嘴?
这难道不是一种掩耳盗铃的做法吗?常有人说,人生而平等,死而平等。
其实这不过是自我安慰的话罢了,但很多人乐此不彼的深信不疑,纵然他心里清楚,这个世界根本没有平等可言。但一个人心中所想的,尽管不是事实,他也愿意活在主观臆想中,一旦有人指出这种臆想是不存在的,就崩塌了他心里关于真善美最后的防线,所以他会抵触、排斥、厌恶、甚至于四处谩骂这个打破他臆想的人。
不过也有人发出了不同的看法:作品写得很绝望,让人很无奈。但最让人无奈的是,我们在读这部作品的时候,没有能够发出一句“竟然会发生这种事情、太骇人听闻了”。绝望的是,我们评论它是“新闻稿件”,而不是“天方夜谭”。
《第七天》书上的宣传语写的“比《兄弟》更荒诞,比《活着》更绝望”,小说描述的强制拆迁导致无辜老百姓受害、爱人的现实而背弃、鼠妹和伍超的平民式爱情等等,其中穿插的细节无一不反应和讽刺了当今社会的现实现象,特别在人死后的殡仪馆分了vip炉和平民炉,人们在死后也要按照贵贱之分安息的荒谬世界,不得不让人深思。
最初看完这本书的时候,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深刻感受到作者余华是一位洞察了社会上不平等现象的最佳发言者。他不过是揭露了这个社会我们习以为常的某些黑暗现象,但是他的文笔无意中戳痛了某些人自以为是、自欺欺人、自以为美好和谐的温馨画面,于是,他成了被批判的对象,成了文坛格格不入的那个人,成了众人口中俗不可耐的斯文败类。
这一切的”我认为“,不过是掩耳盗铃罢了。因为大部分人,喜欢活在伪装的世界里,然后你不说破,我当做不知道,就这么穿着“皇帝的新装”幸福快乐的过完这一生。
关于《第七天》的作者余华,一直以来都是当代文坛一个不受待见的人物。他之所以不受待见,源于他打破了中国文坛太多歌功颂德文体的常规,另辟蹊径的小说思路和独特的的写作手法,引起来众多人的不满。
自古以来,文友相轻的事情一直被人诟病,但又从不间断。在国内文坛上,他没有获得过任何奖项,无论是矛盾奖、鲁迅奖、还是红楼梦奖都没有他的份,尽管他的作品很受国内读者欢迎。他的荣誉大多是在国外获得的。
他独特的写作手法,绝对的开创了中国现代文学的一个新的潮流,自成一派,这也正是他受排挤、被嫉妒的原因。连同他的小说一起,被有心人给批的体无完肤。
作为南方人的余华,一个孩童时期经历了“文革十年”的中年人,学历不高,靠山为零,因此很多人贬低他、看不起他。
尽管之前的《活着》也好,《兄弟》也好,这些开创了中国文坛新世纪的作品无论大众如何追捧,都没能洗刷他在某些人眼中的德不配位的看法。
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尽管得不到文坛某些大佬的认可,但这一点不妨碍余华持续创作的激情以及最初创作的初心。
莫言有高密东北乡,鲁迅有绍兴城,陈忠实又白鹿原,贾平凹有废都,和众多南方作家一样,方言往往无法用文字表达出来,但余华选择了更有力的手法——那就是他规模宏大的叙事,也正是因此,他被众多的的所谓的正统的作家所诟病和鄙视。
他是中国近代史上文坛中一位勇敢而孤独的作家,从《许三观卖血记》到《在细雨中呼唤》到《兄弟》再到《第七天》,除了人性,命运,再就是被我们一贯视而不见的苦难。
结语:在众多文人争做睁眼瞎的时刻,余华不忘初心,拒绝一成不变,拒绝同流合污,用最原始的文笔记录了众人视而不见的生活小事,不仅要背负文坛同行的讥讽谩骂,还要承受来自各种读者粉丝的质疑和不满,这般高风亮节,实属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