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介绍
《隋唐演义》是隋唐历史题材创作的集大成之作。小说以隋炀帝、唐玄宗的“再世因缘”为线索,艺术地再现了隋、唐两代兴衰的历史。褚人获继承了传统史学的道德理性精神,在总结隋、唐两代兴亡教训时肯定了“人事”的作用,在对隋炀帝、唐玄宗失国原因的具体分析方面也带有较浓的理性成份。但是,在对一些历史现象无法解释时褚人获也将其简单地归之于“天命”和“天数”,这表明其历史观也有非理性的一面。历史观的这一矛盾直接影响了研究者对这部小说价值的认识,例如,马积高、黄钧主编的《中国古代文学史》就对《隋唐演义》做了这样的评价:“由于作者思想浅薄,对历史本质缺乏认识,单纯满足于表面现象的渲染,客观上流露出对糜烂生活的津津乐道。加上封建正统思想、因果轮回观念的宣扬,使得这部作品成就不高。”[1]历史观这种矛盾在作品中究竟有哪些具体表现?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矛盾?本文拟就此略作探讨。
一
褚人获在《隋唐演义序》中指出,他在创作时所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借用了《逸史》所载的“隋炀帝、朱贵儿、唐明皇、杨玉环再世因缘事”,并将它作为全书的“始终关目”。[2]在小说第89回“总评”中也有这样一段话:“此回乃大关目处。隋自隋,唐自唐,传以‘隋唐’立名,以李渊与世民即肇基于开皇中,故以隋唐合传。但唐至太宗即位,而隋之气数已终,作者乃先于炀帝清夜游幸之时,勾出与贵儿马上定盟,愿生生世世为夫妇;遂于太宗魂游地府,目睹听勘炀帝一案,以贵儿忠烈降生皇家,以炀帝荒淫反现妇女身,完马上之盟,正见隋唐之所以合处。”这些都说明了“再世因缘”在全书结构上的作用。然而,这个故事的作用还不仅仅局限于此。这个因果框架将两组本不相干的历史人物联结起来,不仅使全书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而且还蕴含了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明显动机,体现出了作者对国家兴亡这一重大问题的思考。褚人获从前人创作中广泛撷取素材,又根据自己的审美观念对它们进行了加工、改造,因而使作品体现了自己的历史观和文学观。
由于题材来源的复杂性,《隋唐演义》中体现的历史观也比较复杂,但总的来看,褚人获在总结隋、唐两代兴亡教训时继承了传统史学的道德理性精神。在小说第3回开篇有这样一段议论:
从来国家吉凶祸福,虽系天命,多因人事。既有定数,必有预兆。于此若能恐惧修省,便可转灾为祥。所谓妖由人兴,亦由人灭。若但心怀猜忌,欲遏乱萌,好行诛杀,因而奸佞乘机,设谋害人,此非但不足以弭灾,且适足以酿祸。
这可以说是作者的历史观的总体表述。他一方面承认“天命”的存在,但同时也肯定了“人事”的重要性,而且认为“国家吉凶祸福,虽系天命,多因人事”。在小说第29回作者还有意增加了一段袁紫烟观天象的情节,她在回答隋炀帝所问的“帝星”摇动问题时提出了这样的观点:
此乃天意,恐非人力能除。惟愿陛下慎修明德,或者其祸自消。
认为君主修德就可以挽回“天心”。但遗憾的是,“任你天心显示,草木预兆”,隋炀帝本人却“只做不见不闻”。在第84回又对神怪之事发了这样一通议论:
自来神怪之事不常有,然亦未尝无,惟正人君子,能见怪不怪,而怪亦遂不复作,此以直心正气胜之也。孔子不语怪,亦并不语神,盖怪固不足语,神亦不必语,人但循正道而行,自然妖孽不能为患,即鬼神亦且听命于我矣。若彼奸邪之辈,其平日所为,都是变常可骇之事,只他便是家国之妖孽了,何怪乎妖孽之忽见?此所谓妖由人兴,孽自己作也。至若身为天子,不务修实德,行实政,而惑于神仙幽怪之说,便有一班方士术者来与之周旋,或高谈长生久视,或多作游戏神通,总无益于身心,而适足为其眩惑。前代如秦皇、汉武,俱可为殷鉴。
“妖由人兴,孽自己作”,“天子”的责任应该是“修实德,行实政”,而不应“惑于神仙幽怪之事”。
作者以“再世因缘”的框架将隋炀帝和唐玄宗联系起来,但却在因果轮回的荒诞形式中融入了“人事”决定兴亡的观念。作者笔下的隋炀帝和唐玄宗都是风流天子,但同时也都是亡国、失国之君,两人的共同特点是“驰了朝纲,占了情场”,因沉溺于儿女私情而招致国家和个人的悲剧。作者以这两个人物贯穿全书,历史反思的意图十分明显。作者肯定了帝王之情的合理性,但与此同时也揭示了情与政的矛盾。与普通人不同的是,帝王的情感生活是带有明显的政治性的,寄情声色势必会对朝政有一定的影响。帝王的特殊地位使他们可以最大程度地满足自己的各种欲望,而这些欲望的满足又常常是以牺牲百姓的利益为代价的。为了自己的享乐,隋炀帝不断大兴土木,骚扰百姓。在小说第27回开篇作者有这样一段议论:
天下物力有限,人心无穷。论起人君,富有四海,便有兴作,亦何损于民。不知那一件不是民财买办,那一件不是民力转输?且中间虚冒侵克,那一节不在小民身上?为君的在深宫中,不晓得今日兴宫,明日造殿,今日构阁,明日营楼,有宫殿楼阁,便有宫殿上的装饰,宫殿前的点缀,宫殿中的陈设,岂止一土木了事?毕竟到骚扰天下而后止。
第37回再次议论道:
天下最荼毒百姓的,是土木之工,兵革之事;剥了他的财,却又疲他的力,以至骨肉异乡,孤人之儿,寡人之妇,说来伤心,闻之酸鼻。
具有至高无上权力的帝王之欲,若无有效的约束与限制,必将弄得民穷财尽,其后果是十分可怕的。
就“占了情场”而言,隋炀帝与唐玄宗基本上是相同的,但在表现他们的“驰了朝纲”时小说的侧重点又有不同。写隋炀帝突出的是他大兴土木、劳民伤财的荒淫生活,而写唐玄宗时更多表现的是因沉迷声色而造成的一系列重大失误。杨妃入宫后,玄宗从此“深居宫中,日事声色”。秦国模兄弟“见贵妃擅宠,杨氏势盛,禄山放纵,宫闱不谨”,因此联名上疏,“谓朝廷爵赏太滥,女宠太盛。又道安禄山本一塞外健儿,谬膺节钺,宜令效力边疆。不可纵其出入宫闱,致滋物议。”疏上,玄宗不悦,而群小又“交进谗言,说他语涉讪谤,宜加重谴”,玄宗乃降旨将二人革职。“自此谏官结舌不言”。而玄宗“只道天下承平无事”,于是“一切朝政,俱委之李林甫。”“又命安禄山与杨国忠兄妹结为眷属,时常往来,赏赐极厚,一时之贵盛莫比。”而李林甫、杨国忠与安禄山等人先是“朋比为奸,迎合君心,以固其宠”(第81回);后来则勾心斗角,互相倾轧,最终引发了安史之乱,大唐王朝从此一蹶不振。归根结底,主要原因还是由于唐玄宗自己的怠政和用人不察,过分沉迷于个人的情感,于是“驰了朝纲”,对杨国忠、安禄山的种种不轨行为坐视不管,最终重蹈隋炀帝之覆辙。
国家的兴亡,“虽系天命,多因人事”,冥冥中虽然有一个“定数”存在,但只要统治者“能恐惧修省,便可转灾为祥”。这可以说是褚人获历史观的核心内容。
但是,从全书来看,作者的历史观又有非理性的一面。小说第32回有这样一个情节:隋炀帝原本是一个“尖头贼眼,脚短体肥”的大老鼠,由于他在人间祸害百姓,招致仙人皇甫君的惩罚,小说写道:
那贵人在上怒目而视,把寸木在桌上一击道:“你这畜生,吾令你暂脱皮毛,为国之主,苍生何罪,遭你荼毒;骸骨何辜,遭你发掘;荒淫肆虐,一至于此!我今把你击死,以泄人鬼之愤。”喝武士照头重重的打他,那武卫卷袖撩衣,举起大棍,望鼠头上打一下,那鼠疼痛难禁,咆哮大叫,浑似雷鸣。武士方要举棍再打,忽半空中降下一个童子,手捧着一道天符,忙止住武士:“不要动手。”对皇甫君说道:“上帝有命。”皇甫君慌忙下殿来,俯伏在地。童子遂转到殿上,宣读天符道:“阿摩国运,数本一纪,尚未该绝。再候五年,可将练巾系颈赐死,以偿荒淫之罪,今且免其菙楚之苦。”
这样一个祸国殃民的昏君,却受到“上帝”的保护,连皇甫君这样的神仙也对他无可奈何,这就是超越了人的意志的“数”。小说第81回又有这样一段议论:
看官听说,杨贵妃既得罪于被遣,若使玄宗从此割爱了,禁绝不准入幸,则群小潜消,宫闱清净,何致酿祸启乱?无奈心志蛊惑已深,一时摆脱不下,遂使内竖得以窥视其举动,交通外奸,逢迎进说,心中如藕断丝连,遣而复召,终贻后患。此虽是他两个前生的孽缘未尽,然亦国家气数所关。
在小说中关于“数”、“天数”、“定数”之类的表述还可以看到很多。如:天地间死生利害,莫非天数。(第5回)
哲人虽有前知之术,能趋吉避凶,究竟莫逃乎数。……故知数之既定,不但古帝王不能免,即精于易者,亦难免耳。(第51回)
天下事自有定数,一饮一酌,莫非前定。(第67回)
人之遇合分离,自有定数。随你极是智巧,揣摩世事,臆测屡中的,却度量不出。(第70回)
这些议论说明,在作者的历史观中的确保留了非理性的成分。总的来说,从理性的角度思考国家兴亡时作者是肯定“人事”的,尤其在对隋炀帝、唐玄宗的具体分析方面带有较浓的理性成份。但传统的道德理性观念无法解决一切问题,因此,在遇到一些具体问题时作者又不得不搬出非理性的“天命”、“天数”。如,窦建德是被作为一个正面英雄形象来塑造的,在小说中作者突出了他的品德,也强化了他得民心的一面。窦建德兵败被擒,他治下的百姓哀痛不已,他们说:“夏王治国,节用爱人,保护赤子,时沐恩泽。今彼一旦失国,我侪小民如丧考妣。”(第58回)就连郑国的百姓也为他感到惋惜:“那个夏王,闻他在乐寿极爱惜百姓,为人清正,比我们的郑王好十万倍。那皇后更加贤明,勤劳治国。今不意为了郑王,把一个江山弄失了,岂不可惜。”(第59回)这样一个英雄为什么会落得这样一个悲剧下场?作者无法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就只好将一切都归于神秘的“命”和“数”。小说第58回借徐懋功之口作了这样的解释:
窦建德外有良臣,内有贤助,齐家治国,颇称善全。无奈天命攸归,一朝擒灭,命也数也,人何尤焉!
此外,作者在谈到隋时多强调“人事”,但一关涉到唐就会奢谈“天命”。如在小说中曾一再预示李氏当兴。小说第2回隋文帝的洪水淹城之梦早就为全书奠定了基调;“真命天子”李世民则处处受到“天”的垂爱,每到危难之时就会有神灵出来救护,而其他英雄无论如何贤能,在这个“真命天子”面前则注定要以失败告终。然而,即使是李世民也不能违背“天命”。在他晚年,天象预示有“女主昌”,民间也流传“唐三世之后,女主武王代有天下”的“秘记”,为此李世民杀掉了小名叫“五娘”的功臣李君羡,但他所作的一切都无济于事。武氏“代有天下”,这是“天之所命”,因此人力无法改变这一现实。尤其是李世民明知“才人姓武有碍”,但却因私情不忍与之分手。这就是“人”的弱点,在“天命”面前,“人”显得是如此的渺小、无助。武氏篡位是天命,而玄宗因痴迷杨妃而失国更是前世注定之事,这一切都是人力所无法改变的。由此可见,《隋唐演义》的历史观是比较矛盾的,作者摇摆于“天命”与“人事”之间,但总体来看又是逐渐向天命观倾斜的。
二
对清初的白话小说作整体考察就会发现,历史观的这种矛盾并非《隋唐演义》一书独有。
清初小说创作中出现的一个重要现象是作者队伍的文人化,[3]它给白话长篇小说带来的一个直接变化是:小说创作超越了“写给人看”的范围,具有了一定程度的自我表现因素。明清易代的惨痛经历严重地刺激了这个时期的文人,作为文学家,他们便把忧患意识、反思精神、批判态度融入文学的写作,形成了对家国命运的独到见解。在这种情况下,历史小说再次受到小说家的青睐,同时也出现了一批比较优秀的作品。总的来看,清初的历史小说主要有两种类型:
其一,取材于“当代历史”的时事小说。主要有《剿闯通俗小说》、《新世弘勋》、《铁冠图》、《海角遗编》、《海角遗篇》、《樵史通俗演义》等。此类小说取材于明末清初的历史,作者都比较推崇“实录”精神,因此小说都有较强的时代色彩。如《樵史通俗演义》写晚明天启、崇祯两朝的历史,因作于国变之后,故而作品体现出来的是一种深切的亡国之痛,孙楷第先生称之“激楚感慨,恻然有变徵之音”。[4]该书内封识语云:“明衰于逆珰之乱,坏于流寇之乱,两乱而国祚随之。”可以看出作者意在反思明亡之根由。以《剿闯通俗小说》为代表的“剿闯”系列小说站在明王朝的立场上,对农民军极尽攻击、谩骂之能事,但除了对李自成起义始末的记述外,作者还在更深广的层面展开了对“流贼”之兴起与败亡、明政之弊、士人气节及门户之习等问题的反思,体现了易代之际士人对这一家国劫难的思考。而另一类记述清兵下江南的小说《海角遗编》、《海角遗篇》等,则通过所记述的兵燹惨状,真切地展示了那段惨烈的江南历史图景,笔端蓄愤,可以看出作者对民族灾难的哀恸之情。
其二,以“续书”形式出现的以史喻今之作。主要有《水浒后传》和《续金瓶梅》等。这些作家把对时代的感慨寄托于小说创作,以古讽今,颇有悲凉、沉重的时代气息。陈忱是遗民组织“惊隐诗社”的成员,所作《水浒后传》是孤愤兴寄之典型。他在自序中宣称自已的小说是“泄愤之书”,是“胸中块垒无酒可浇,故借此残局而著成之也”。书中写金兵蹂躏中原之后,梁山余部在李俊等领导下避居海外,终成王霸之业,并以诗赞叹:“儒者空谈礼乐深,宋朝气运属纯阴。不因奸佞污青史,那得雄姿起绿林。报国一身都是胆,交情千载只论心。无端又续英雄谱,醉墨淋漓不自禁。”(第40回)[5]对光复事业的渴望、向往溢于言表。丁耀亢的《续金瓶梅》同样借金写清、借古写今,无论是对社会混乱、道德失范所表示的愤激与困惑,还是对传统价值标准的怀疑,都是此前小说中未见的。小说用不少笔墨写了金兵的暴行,如第1回写金兵攻占兖东地方:“杀的这百姓尸山血海,倒街卧巷,不计其数”,“将这死尸垛在一处,如山一般,谓之‘京观’,夸他用兵有威震敌国之胆”,“不知杀了几百万人,筑成‘京观’十余座而去”。作者渲染这次大屠杀是:
尸横血浸,鬼哭神号。云黯黯,黑气迷天,不见星辰日月;风惨惨,黄沙揭地,那辨南北东西。佳人红袖泣,尽归胡马抱琵琶;王子白衣行,潜向空山窜荆棘,觅子寻爷,猛回头,肉分肠断;拖男领女,霎时节,星散云飞。半夜乌争衔肠肺。野村尽是蓬蒿,但闻鬼哭;空城全无鸡犬,不见烟生。[6]
就对乱离场面描写之细致、生动而言,古代小说无出其右,而这种场景与有关记载中的清兵屠城场面却有很多相似之处。
除上述两类外,吕熊的《女仙外史》也很有特色,小说主要敷衍明成祖朱棣之“靖难之役”和唐赛儿领导的农民起义。唐赛儿起义发生在永乐十八年(1420),前后不过数月即告失败,与燕王朱棣的“靖难”之事本是风马牛不相及,为了体现“褒忠殛叛”的创作意图,作者特意将唐赛儿之事提前到建文四年(1402),同时也把起义的性质改变为“起义勤王”、“讨叛诛逆”,借此将这两个不同时间、不同性质的历史事件扭合在一起。作品的路数比较接近《封神演义》,其中也有一个因果框架,唐赛儿乃是嫦娥转世,燕王朱棣则是天狼星投胎,他们带着先天的夙怨来到人间,这就把仙界的正邪之争和人间的政治斗争揉到了一起。如陈洪先生所言:
与同类小说比,《女仙外史》的独特之处在于:作者所认同的正义一方,虽然道德高尚,虽然法力无边,却不得不终归失败;而作者所厌弃的一方,虽是恶的代表,虽神通法力不及,却总在关键时刻邀天眷顾。作者为了解决情感态度与情节设计之间的矛盾,只好祭出一个高于道德尺度与实力原则的标准,便是“数”或“天数”。[7]
的确,用“天命”、“天数”来阐释历史是这部小说的鲜明特点,在小说中关于“数”的议论随处可见。如小说第1回就有这样一段描述:
上帝先与如来、诸佛祖、三清道祖稽首而言曰:“元运告终,民生应罹兵劫三回。已命娄金宿下界,勘平祸乱,今又命天狼星下界。计民生应遭杀戮者五百余万”。[8]
在同时期的其它小说中这种奢谈“天命”的现象也比较突出。如《续金瓶梅》的作者喜谈因果,并提出了一种神秘的“劫数”观。在小说第13回有这样一段文字:
因上帝恨这人人暴殄,就地狱轮回也没处报这些人,以此酿成个劫运,刀兵、水火、盗贼、焚烧,把这人一扫而尽,才完了个大报应。(第13回)[9]
同时期的《豆棚闲话》也喜谈“劫运”、“气数”之类的话题。如:
天地开辟以来,一代一代的皇帝都是一尊罗汉下界主持。……电光尊者即下尘凡,降生西牛贺州,姓焦名薪,任着火性,把一片世界如雷如电,焚灼得东焦西烈。百姓如在洪炉沸汤之中,一刻难过。也是这个劫运该当如此,(第8则《空青石蔚子开盲》)[10]
此外,在毛氏父子批评的《三国演义》中,也可以看到类似的表述。小说第37回写刘玄德一顾茅庐,崔州平就对刘备大讲了一番“命”与“数”的道理,毛评本对崔州平的话有所删改,其中最明显的是在原文中增加了这样一句话:
岂不闻“顺天者逸,逆天者劳”,“数之所在,理不可得而夺之;命之所在,人不可得而强之”乎?[11]
这样的例子在毛氏批语中还能找到很多,而小说中诸葛亮的悲剧则更形象地印证了这一思想。在他出山之前,司马徽就曾为他感叹:“卧龙虽得其主,不得其时,惜哉!”(第37回)一开始就给这个人物的命运涂上了不祥的阴影。接着,作者就一再展示“人事”和“天命”的矛盾。诸葛亮深知天命不可违,但为了报刘备知遇之恩,还是毅然出山,为蜀汉事业殚精竭虑,耗尽了毕生的精力。但“天不佑汉”,所以一切努力都无济于事。他在剑阁设伏,但“欲射一马,误中一獐”,张郃作了司马懿的替死鬼(第101回);他千方百计将司马懿父子诱入上方谷,霎时火光冲天,吓的司马父子抱头大哭,孰料“一声霹雳响处,骤雨倾盆,满谷之火,尽皆浇灭。地雷不震,火器无功。”诸葛亮只好感叹:“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不可强也”(第103回)。“人事”与“天命”乖违,这是作者对诸葛亮命运的概括,同时也体现了作者以及评点者对这段历史的总体思考。毛氏父子在其评点中隐微地表达了故国之思,同时也对明室的覆亡作了沉痛的反思。
三
用“天命”、“天数”、“劫运”来阐释历史是清初白话小说中普遍存在的现象,这种现象之所以在清初出现,既与明清易代的现实有关,同时也是这个特殊时期士人心态的一种折射。
“天命”与“人事”的关系问题是中国史学史上最基本的一个理论命题。殷商时期,巫史文化占据统治地位,在初民的意识中一直存在一个至高无上的“天”,“天”的意志就是“天命”,这是任何人都不能违抗的。商朝灭亡后,人们对“天命”逐渐产生了怀疑,而史官文化取代巫史文化也使人们的历史观念发生了较大变化,众多的史官和士大夫开始用阴阳五行的变化来解释自然和社会现象,人的因素越来越受到重视。在《春秋》、《左传》、《国语》、《战国策》等书中,就越来越多地提到了人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战国时期,荀子在其《天论》中进一步指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圣人矣”;“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12]在荀子看来,人是有管理事务的能力的,因此可以和“天”、“地”相配合,而能区分“天”与“人”各自的本分才可以叫做“圣人”。到了汉代,司马迁就提出了“究天人之际”的命题,进一步阐明了人在历史进程中的主体作用。此后,传统的历史观念虽然还时常罩着“天命”的外衣,但其内部却渗透着明显的道德理性精神。
隋朝灭亡之后,对兴亡教训的总结成为史学家的一个热门话题,不仅出现了众多讨论兴亡问题的专题论文,同时还产生了像虞世南的《帝王略论》和吴竞的《贞观政要》这样的专书。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只讲“人事”,不再空谈“天命”,其目的都是要通过对兴亡教训的总结来警示后人。这种理性精神在《隋书》等正史的撰述中也都有所体现。如《隋书》史论的作者认为隋朝由盛而衰有一个渐变的过程:“迹其衰怠之源,稽其乱亡之兆,起自高祖,成于炀帝,所由来远矣,非一朝一夕”[13]。在炀帝本纪后的史论中对隋炀帝亡国的具体原因作了这样的论述:
负其富强之资,思逞无厌之欲,狭殷、周之制度,尚秦、汉之规摹。恃才矜己,傲狠明德,内怀险躁,外示凝简,盛冠服以饰其奸,除谏官以掩其过。淫荒无度,法令滋章,教绝四维,刑参五虐,锄诛骨肉,屠剿忠良,受赏者莫见其功,为戮者不知其罪。骄怒之兵屡动,土木之功不息,频出朔方,三驾辽左,旌旗万里,征税百端,猾吏侵渔,人不堪命。乃急令暴条以扰之,严刑峻法以临之,甲兵威武以董之,自是海内骚然,无聊生矣。[14]
明确指出了隋炀帝之亡国是“自作孽”。这种理性精神在此后的史书中也大多得到了继承,如对唐玄宗之失国,史家的评论也比较注重分析他在政治上的失误。《旧唐书》认为唐玄宗的失误主要在于用人。《新唐书》玄宗本纪后的史论则说:
方其励精政事,开元之际,几致太平,何其盛也!及侈心一动,穷天下之欲不足为其乐,而溺其所甚爱,忘其所可戒,至于窜身失国而不悔。考其始终之异,其性习之相远也至于如此。可不慎哉!可不慎哉![15]
这种分析都是比较中肯的。
对于汉族文人来说,明末清初是一个“天崩地解”的年代,易代的惨烈现实极大地震撼了每一个人,于是在痛定之后,他们都在思考这样一些问题:大明“三百年全盛金瓯”为什么会“一旦瓦解”?[16]有数千年文明历史的汉人政权又何以被视为蛮夷的满族所取代?不同的人以不同的方式对这些问题作了解答,答案五花八门,由此体现出来的历史观也十分复杂。
明亡不久,一批有使命感的学者就开始对明代历史进行反思,并很快形成了一股私人撰写明史的热潮,“不同际遇的人士,从不同的立场、角度出发,撰写了不下千部研究明史的各种著作。”[17]仅有明一代全史就有:谈迁《国榷》、张岱《石匮书》、傅维鳞《明史》、查继佐《罪惟录》、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等。总的来看,明遗民的明史撰述有比较明显的政治目的,他们把“存国史”作为后死者的一种神圣职责,“存国史”也就是“存明”。如黄宗羲就明确宣称“国可灭,史不可灭”,[18]他在明亡后一直隐居不仕,潜心著述,整理故国文献,数十年间先后纂辑了《明文海》,编写了《弘光实录钞》、《行朝录》、《海外恸哭记》、《思旧录》等有关南明史事的史书,撰写了《明儒学案》等学术史论著,此外,他还以诗文的形式来征存故国人物、事迹。不仅如此,他还十分关注官修《明史》的修撰工作,康熙十八年送万斯同、万言进京修史,不久又送儿子黄百家入馆修史,[19]“史局大案,总裁必咨于公”。[20]其门生万斯同怀着“纂成一代之史,可藉乎以报先朝”的愿望,[21]以布衣身份参与编修《明史》24年。遗民们最感兴趣是晚明、南明史的撰述,他们大多是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记载当时的一些重大事件,像黄宗羲的《行朝录》、王夫之的《永历实录》、李清的《南度录》等都是如此。这样的记述真实、生动,但同时又因为身在其中,对这些历史事件缺乏宏观的审视,他们的记载也就难免会带上自己的个人情绪,如赵园先生所说:“明清之际士人论明事,往往思不出具体人事纠葛,由恩怨归结因果,以朝廷政治为一大报施之局,眼界未出世俗经验,论者也仍在事局中。”[22]由于顾炎武、黄宗羲等人的影响和万斯同等遗民的直接参与,这种情绪在官方修订的《明史》也都有一定反映,“士大夫的兴亡之感,是那一部《明史》的最大‘真实’”。[23]由于有总结明亡教训的明确意图,这些史家也以极大的勇气对有明一代的历史作了全面考察,如开国史、“建文事件”等在明代被视为禁区的大事件都得到了重新研究,在研究中也或多或少表现出了一定的批判精神。可以说,强烈的感情色彩和批判精神正是遗民明史撰述的显著特点。
传统的历史观认为,一个王朝是否能够存在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民心所向;一是君主本人的德行。但用这种观念来解释明清之易代就遇到了很大麻烦。以民心而论,由于清军的暴行,尤其是剃发令的颁布与强制执行,激起了汉族民众的强烈反抗,从顺治二年(1645)清军下江南到到康熙十八年(1679)三藩之乱平息,三十多年中江南一带的抗清活动从来没有停止过,用“人心思汉”来概括一点也不夸张,但民心所向并没能阻止清朝统一的步伐。就君主德行而言,尽管时人对南明王朝的几位统治者都颇有微词,但对大明王朝的最后一位皇帝崇祯帝却不乏好感,在清初的野史笔记和诗文里,可以找到大量的对崇祯皇帝追怀、赞誉之辞。万斯同等参与编修的《明史》就对崇祯帝做出了这样的评价:
帝承神、熹之后,慨然有为。即位之初,沈机独断,刈除奸逆,天下想望治平。惜乎大势已倾,积习难挽。在廷则门户纠纷,疆埸则将骄卒惰。兵荒四告,流寇蔓延。遂至溃烂而莫可救,可谓不幸也已。然在位十有七年,不迩声色,忧劝惕励,殚心治理。临朝浩叹,慨然思得非常之材,而用匪其人,益以偾事。乃复信任宦官,布列要地,举措失当,制置乖方。祚讫运移,身罹祸变,岂非气数使然哉。[24]
尽管也犯了“用匪其人”等错误,但以道德史观来衡量,崇祯帝可以说是尽了“君道”。正是因为如此,当时的士人才会对他的败亡感到困惑,以致在《明史》这样的官修史书中也出现了“气数使然”这样的疑惑和慨叹。面对这样的现实,传统的道德史观显然无法作出圆满的解释,因此只好用神秘的“气数”来填补这一理论真空,秉持理性精神的思考带来的却是非理性史观的泛滥。史学家如此,小说家也不例外。
在《隋唐演义》结束时褚人获写下这样一句诗:“两世繁华总成梦”(第100回)。这既是对隋炀帝、唐明皇悲剧的总结,同时也是作者自己的一种感慨,这种幻灭感和感伤情绪正是清初文人心灵的真实写照。
注释:
[1]马积高、黄钧主编:《中国古代文学史》(下),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1992年版,第464页。
[2]本文所引《隋唐演义》均出自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隋唐演义》,不再注出。
[3]参见雷勇:《作者文人化及其对清代白话小说创作的影响》,《南开学报》,2003年第5期。
[4]孙楷第:《戏曲小说书录解题》之“樵史演义”条,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98页。
[5][清]陈忱:《水浒后传》,西安:太白文艺出版社1994年版。
[6][清]丁耀亢:《续金瓶梅》,见《金瓶梅续书三种》,济南:齐鲁书社1988年版。
[7]陈洪:《折射士林心态的一面偏光镜——清初小说的文化心理分析》,《明清小说研究》,1998年第 4 期
[8][清]吕熊:《女仙外史》,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 1985 年版
[9][清]丁耀亢:《续金瓶梅》,见《金瓶梅续书三种》。
[10][清]艾衲居士:《豆棚闲话》,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 2006 年版
[11]陈曦钟等辑校:《三国演义会评本》,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1986 年版
[12]《荀子·天论篇》,见沈啸寰、王星贤点校:《荀子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307—308页。
[13][唐]魏征等:《隋书》卷2《高祖本纪》下,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56页。
[14][唐]魏征等:《隋书》卷4《炀帝本纪》下,第95—96页。
[15][宋]欧阳修等:《新唐书》卷5《玄宗本纪》,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54页。
[16][清]吴伟业:《绥寇纪略》附《邹式金原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505页。
[17]李小林、林晟文主编:《明史研究备览》,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7页。
[18][清]黄宗羲:《户部贵州清吏司主事兼经筵日讲官次公董公墓志铭》,见《黄宗羲全集》第10册,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300页。
[19]参见钱茂伟:《明代史学的历程》,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468页。
[20][清]全祖望:《梨洲先生神道碑文》,《鲒埼亭集》卷11,《四部丛刊》本。
[21][清]杨无咎:《万季野先生墓志铭》,见万斯同:《石园文集》卷末,四明丛书本。
[22]赵园:《明清之际士大夫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43页。
[23]赵园:《明清之际士大夫研究》,第441页。
[24][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4《庄烈帝》二,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3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