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介绍
他问自己犯了什么罪?对方回答:有人指控你和你的妻子,强奸15岁以下的儿童。
他的妻子也被捕了。
指控他们的,是那个说自己被强奸的儿童和他的母亲。他叫吉米。
他们一家乱伦,被社工发现。被举报后,声称男孩遭遇过多人性侵。
他们几乎指控了身边所有的邻居,涉案50多人
1
这是一部法国电影,2011年上映,片名《有罪推定》。

它来自一个真实案例,故事发生在2001年。
马雷多本来有一份热爱的工作,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三个可爱的孩子。

一夜之间,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
他和妻子身陷牢狱,三个孩子流离失所。

他的工作单位让他在辞职报告上签名,说因为即便他无罪释放,法律也挽不回他的名声。
他的母亲从他被捕后就拒绝说话和进食,不久离开人世。
他的妻子早他释放,对他们的未来不抱希望,选择了离婚。
他的三个孩子,最大的儿子,原先成绩优秀,现已堕落。
最爱他的小女儿,神情冷漠,对他的亲近极端不耐。
他同意孩子都随母亲生活,只要求保留探视权。但他的妻子不同意,说希望这事的阴影消失后,再考虑探视。
即便在家庭里,即便她也同案被审,在家人面前,他好像也已被贴上了罪恶耻辱的标签。

2
指控他的不仅是那对母子。他自己的儿子,做了对他不利的证言。
鸡奸,口交,预审法官把这些不堪的词用在了他和他的孩子身上——尽管他的孩子医院检查身体是干净的。
如同狱中不时让他脱光衣服,褪下内裤,面向墙壁,下蹲,大声咳嗽。
他感受到的是人格的极度凌辱。他精神崩溃,数次自杀,绝食,精神抑郁。几度徘徊在死亡的边缘。

第二次开庭时,在马雷高的律师逼问下,那个孩子的母亲似乎良心发现,向好多被告说了对不起,因为他们什么也没做。
有的人,她只是为了报复,而有的,她根本就不认识。
马雷高就是她不认识的之一。她指控他,只因为预审法官说,她的孩子提到性侵他的还有一名法警。
那时有两个法警正处理她的债务,她就说了他们的名字。但预审法官说不是他们,是其他人。
她问:什么样的名字?
他说:你孩子说,好像马雷高一样的名字。
她于是就指控了马雷高。
审判长忍不住问:可是,你不是通过照片确认的人么?
她说:那容易,照片上都写着名字。
他的儿子也不认得哪个是马雷高。
法庭上律师指着马雷高问他:你指控了三年的这个人,你居然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子?
那孩子说:我还以为他是个律师呢。
3
法庭上,那母子还了马雷高和那些无辜“同案犯”清白。
然而,检察官没放过他们,审判长也没放过他们。
一审判了很多人实刑,即便他们什么也没做。
马雷高被以性侵自己孩子的罪名,判了十八个月缓刑。
他再次服药自杀。
律师写信给司法部,案件惊动了司法部长。

二审判决终于还了所有无辜者清白,马雷高无罪。
庭审结束,面对众多的摄像机镜头,马雷高不再躲避,他没有眼泪,却也难现笑容。

妻离子散,母亲去世,自己的数次求死——
一个完全的无辜者,此时此刻,有何胜利可言?
而他,在这个案件中只是一个缩影。
五十多个被指控者,除了四个真正的罪犯,都是无辜者。因涉案人数众多,案件单预审就耗时三年多。
他们中很多被宣判无罪者,都已被关了三年多,背负着人格凌辱的恋童癖变态恶名。
三年多的时间里,已有14个人,因为抑郁或服药,死在狱中。
4
电影几乎没用任何技巧,甚至没有背景音乐,只以还原一个案件真实的角度,单线,直叙,让你静静地去看,去感,透过马雷高这样一个个体,
看糟糕的司法会给一个无辜者,带来多大的灾难。
它还原案件真实,又非单为了让你感同身受。从雨果的《悲惨世界》,到加缪的《异乡人》,法国有良知的作家和艺术家一直秉持一个信念,那就是:作品要承担对时代的责任。
这个案件是法国法律的耻辱,而电影本身,是对法国司法的审判。
这个冤案是怎样发生的?
始作俑者是那个年轻的预审法官。他的职责相当于公安侦查。因为他,那个女人和她的孩子被教唆疯狂指控。
而他敢肆意妄为,是因为他所有的决定,都有人审批。他不用担心自己承担责任。
用律师的话说,他是躲在其他人的后面,操纵了那个灾难性的审查。
因为他的无能,所有的调查根据指控。
因为他缺少人性,认为这项工作就是凭借资料做出技术分析,他对别人的生死无动于衷。
司法遭受荼毒,背后是无辜的人,破碎的生命。
“而监督他的人呢,从国家检察官开始,到法官你?”从预审官,到检察官,再到审判长,借律师之口,电影展现整个司法体系的固疾,提醒这其中的每个人,都有责任。

然而,如同英国的《因父之名》,也如同美国现实版的《杀死一只知更鸟》(麦克米利安案),这个案件里,同样没有一个警察,或者审判者真正担责。
而这,也许就是造成或者可能避免冤案的一个症结。
5
这个电影令我想起汤某秋。
2008年,同样以被强奸的名义,14岁的汤某秋一封信,将包括自己的父母、爷爷奶奶、亲戚、邻居在内的一村16人控告,11人被送进监狱。
这些人一开始就喊冤。
多少年后包括她的母亲在内一些人陆续刑满释放,他们借助媒体,希望寻找汤某秋,还大家一个清白。
然而令人费解,那时网络上竟有那么多人对帮喊冤者发声的记者口诛笔伐,以正义的名义,以保护未成年受害人的名义。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那真是一个冤案呢,如果汤某秋就是一个陷害者呢?
影片中那孩子的律师曾发出这样的抗议:你影射他是一个骗子,而他是受害人!
可事实是,他就是个骗子,一个诬陷者。
无意影射汤某秋。
当然更希望她不是。
只是思及当日情形忍不住感慨,当我们不自觉参与到“网络陪审团”的角色,对关乎他人人生的案件,该心存一份善意,一份谨慎,和“如果被审判的是你呢”的设身处地感同身受的自醒,这也是对好的司法环境的建树,毕竟,我们都身在其中。
马雷高,被冤时是个法警。
6
出狱不久,马雷高被恢复了法警的任命,司法部长,法官,检察官,出席他的仪式,领誓人说:
你要发誓维护正义的功能,以你的职务与荣誉?
马雷高声音深沉而笃定:我发誓!
《有罪推定》敲响的是一记警钟,它翻过一页耻辱,又展现新的希望,
——法律必须被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