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介绍
本报讯(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蒋世龙 通讯员 孙俊杰 郭钊敏)
2015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考核实行季度考核,近日,青岛市环保局、青岛市财政局公布一季度考核成绩,根据通报,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10区市均获“气质”大奖,将拿到各自不等金额的奖励。一季度,我市共奖励各区市生态补偿金1009.5万元,其中,市南区获得市财政奖励最多为165万元,即墨市最少,为22.5万元。据悉,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必须用于大气污染防治。
考核范围更广指标更严
今年是青岛市继2014年以来,第二次实施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考核,与上一年相比,“2015版”的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方案的实施范围由去年的6区扩大到全市,考核指标也在去年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基础上增加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两项指标。四类污染物所占的考核权重不同,其中pm2.5最高,占整个考核权重的60%;pm10和二氧化氮所占权重相同,均为15%;二氧化硫所占权重相对较轻,为10%。“去年的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方案是年终核算,到了年终一次性核算公布。今年新的方案将实行季度公布。”市环保局污防处负责人说,2015年青岛市对各区市实行季度考核,同时每季度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这样能够及时促使各区市发现辖区内空气质量的变化,也能及时地采取措施,治理大气污染。”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各区市所获得的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必须用于大气污染防治。获得生态补偿金的区市要制定资金使用方案,报市财政、环保部门备案。
生态补偿奖惩精细化计算
记者了解到,对于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奖惩的计算方式,根据市环保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青岛市2015年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方案》,某区市生态补偿金额度=考核得分×生态补偿资金系数。生态补偿金系数为10万元/(微克/立方米),是固定的;而考核得分则是根据该区市四项污染物考核指标中每一项污染物的同期改善幅度以及该项污染物所占的考核权重来综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