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介绍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黄伟芬 通讯员 尚检
“小赌可以养家糊口,大赌可以创业发财”,这句刘德华在《赌神》中的经典台词,把赌徒的心理刻画得淋漓尽致。但是在现实中,赌徒们虽然十赌九输,却不愿放弃,总是坚信下一把就能翻盘,成为人生赢家。
而高科技诈赌牌具被应用于赌场的情况已不罕见,每个人都需要远离赌场诱惑,因为一旦上了牌桌,你永远无法确认自己是身处赌场还是身陷诈赌局。
2020年11月,常年混迹于牌桌的老房听说朋友阿龙租了个酒店房间组局,环境不错,并且都是老熟人,于是欣然应约,基本上每天都会去赌一把。
到了12月底,阿龙有事去了外地,小赌场暂停“营业”。
停业期间,老房和牌友们回想起之前打牌的过程,总觉得有猫腻,那些一直赢牌的人,在明知自己底牌小的时候还加码押注,就好像知道其他人的底牌似的。
时间到了2021年1月中旬,阿龙恢复“营业”后,老房再次“光临”。
但这一次,他留了一个心眼,打牌前,他发现房间角落里扔着微型耳机的包装壳;打牌时,阿龙等人戴上了帽子,且不管手上什么牌,下注都很大胆。
不仅老房感觉到异样,其他牌友也察觉到了。
没过多久,阿龙一伙就被警方查处。
特殊定制的扑克牌
到案后的阿龙供述,平常总是输钱,越输越多,心有不甘之下,他和同伙阿宏、米仔等人想到了用“神奇道具”来设局。
米仔联系供应商买了一整套“神奇道具”,包括定制扑克牌和配套的摄像头、显示器、微型耳机等。
定制扑克牌看上去与普通扑克牌无异,但通过配套摄像头和显示器就可以“开天眼”,能清楚看到参赌人员的牌面。
阿龙等人用摄像头查看参赌人员牌面,并报牌给戴着微型耳机上场赌博的“自己人”,以此掌控输赢。
打牌时戴上帽子是为了掩盖微型耳机。
以阿龙为首的十余人通过这套“神奇道具”,最多时一天可以获利近百万。
检察官在审查中还发现,阿龙“团队”成员之一阿宏的记账本中记录了其他赌场的对局情况。
原来,阿宏不仅在阿龙的“团队”中担任报牌员,还为另一个诈赌“团队”招揽配合诈赌的“演员”。
从2020年1月开始,阿宏和彬哥等人就游走在杭州各个棋牌室,安排在现场担任荷官的“内线”在赌博过程中偷偷用提前做好的牌替换掉正常牌,从而悄无声息地达到控制赌客手中牌型的目的。
截至案发,彬哥、阿宏等人利用这一“技术”,在各大棋牌室获利50余万元。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分别对两个诈赌团伙依法提起公诉。
近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根据两个诈赌团伙成员的地位作用分别对各成员判处一年至十三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检察官说法:
两个诈赌团伙在赌博过程中通过利用作弊装置或手法作弊,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的相关规定。
此外,赌博还有可能触犯以下罪名:
1.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触犯《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赌博罪的相关规定,或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无论是否有正式职业,将赌博所得作为生活和挥霍主要来源的朋友务必敲响警钟。
2.开设赌场,触犯《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罪的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还或将被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今线上赌博平台、赌博app层出不穷,无论是开设传统赌场,还是建立赌博网站,亦或是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都会触犯开设赌场罪的相关规定。
3.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触犯《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三款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的相关规定。
检察官提醒:
没有天生的“赌神”,只有伪装的“赌王”。
赌场上类似这样的诈骗手法还有很多,有透视功能的特制眼镜、装着“贼眼”的自动麻将机……诸如此类高科技诈赌牌具被应用于赌场的情况已不罕见,而诈骗赌博屡屡得手的重要原因,便是利用了赌客们 “一夜暴富“的侥幸心理。
十赌九输有陷阱,输掉人生好光景。这一个个案例都在警示我们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只有付出劳动,才能收获幸福和成功。所有赌场“一夜暴富”的神话都是诈赌入局的幌子,远离赌场诱惑,才是正路归途。并且,赌博活动无论输赢都违反了法律,轻则将被处以行政处罚,重则将被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随着网络通信技术地不断发展,赌博活动已经从线下蔓延到线上,通过网络邀请、发展他人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与日俱增。从根源上遏制赌博犯罪,不仅需要刑事打处,也需要全社会共同营造勤劳致富的氛围,抵制不劳而获、财从天降的错误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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