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介绍
在查办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中
这些问题引起了萨尔图检察院检察官的思考!
01
查办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
的目的是什么?
02
案件办完后涉案动物的“归宿”在哪里?
03
如何在办理危害野生动物案件过程中更好的保护涉案动物?
背景简介
近日,萨尔图检察院的检察官张雷、梁露元分别办理了几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涉及的案情非常相似,都是嫌疑人通过网络或宠物店购买了鹦鹉,经鉴定,涉案的鹦鹉均是国家二类保护动物。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有一个问题同时引起了两位检察官的关注与思考,那就是作为本案涉案“财物”的鹦鹉何去何从?按照《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涉案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但这三起案件的涉案“财物”不同之处在于——它是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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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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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鹦鹉最终的“归宿”在哪?
经两位检察官了解:实践中,查办危害野生动物案件的公安机关普遍还不具备饲养条件和专业知识,也没有专门的场所对涉案动物进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更不能将涉案动物直接“释放”了事。而在整个诉讼过程中,需要对涉案动物进行送检、鉴定,又需要长期对这些有生命的“物证”进行妥善保管,这些特殊“物证”无处放、无处送的问题让公安机关的办案人们也颇为“头疼”。
因此,检察官围绕类案反映出来的情况制作《亟待解决问题清单》,探索、研究解决之道,积极延伸办案价值:
——这些问题需要解决——
●应否在办案单位设置专门存放、饲养涉案动物的场所?
●司法办案人员应否积极学习相关动物保护的专业知识?
●如何在侦查环节针对涉案动物全面拍照、录像,固定证据细节?
●办案过程中应否委托相关部门对涉案动物进行卫生检疫工作?
●应否针对具体办案需求,提前和动物主管及保护部门建立对接、托管机制?
●应否联合相关部门设立涉案野生动物救助中心?
●应否针对不同习性的涉案野生动物建立多地域移送安置机制?
随着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贯彻落实,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和对危害野生动物行为的打击在全国范围内不断开展,该类案件的数量的攀升也会成为必然。如何在送检、鉴定、保管、处置方面尽可能的完善取证流程,全面固定证据,又能确保涉案保护动物的安全。在查办案件后,能给涉案野生动物找到一个可以安心生活的“家”,这是提高该类案件办理质量的题中之义。
张 雷
我们办案不能就案办案,也要对案件所折射出来的社会问题、监管问题、公益问题进行思考,作为检察官,必须时刻提醒自己,我办理的案件所保护的法益是什么,办案的最终目的是什么?如何能让办案的价值最大化?
梁露元
我们打击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为了更好的“保护”,不能忽略这些涉案的“小家伙”们,我希望通过办理该类案件,能够促进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涉案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安置的办法,让多部门、全社会形成保护野生动物的合力,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也给这些“小家伙”们找到一个真正的“归宿”。
截止到现在我们做了什么?
按照萨尔图检察院内部线索移送相关机制,该院刑检部门、公益诉讼部门已就上述案件涉及到的涉案动物防疫、保护等相关问题展开调研,并积极联系、筹备与公安机关、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进行会商解决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中涉案动物保管、安置问题,相关工作正在积极的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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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张雷 梁露元
责编:张莹慧
审核:孙明旭